2)第296章 仁王_绍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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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太平时坐享其成,如国家困难,当然只能请他们出力了。只不过,到底该如何出力,总不能强掠吧?这样便是能成,也不足以取信于人了。何况一旦强掠,往上可止,往下的边界又怎么分?地主豪商轻易夺了家产,富户是不是也要交出来?富户之后,中产之家是不是也要拷掠一番?这就没了边界,会出大乱子的。所以,咱们得想个法子,规规矩矩、合情合法、有止有度的把钱财从这些有产之家取出来用。”

  说实话,今天这些来现场的和尚道士与那些巨商们,七上八下的,一会起一会浮,偏偏这种地方,又没他们开口的份,只能在那里干站着煎熬……这不,光是官家刚刚一通话,他们就先沉到了泥坑最底,复又浮到了水面。

  “官家。”闻得赵玖言语,户部尚书林杞迫不及待言道。“臣刚刚说交子、国债正是此意……现在国家安稳,何妨仿照四川交子成例,在东京、长安、南阳、扬州、杭州、广州六处,一并重立或新设交子务?妥当发行,确保交子可靠通行。至于国债,臣以为国债也当应时而变,以国债受追捧的程度,不应该再加利购回,而是应该加息卖出才对,也不必设半年、一年期,当改为长期许持。而国债发售所得金银铜钱,又正可做交子的备金。臣大胆算一算,若是能做成了,小千万缗的收入总是有的,以后也能有每年白万缗的出入。”

  林杞此言既罢,远处的和尚道士勋贵豪商们各自意动,若只是买国债,量又不是太极端的话,为何不可?只是按照这户部尚书之言,怕是要搭配部分交子也说不定,这就有些肉疼了。

  出乎意料,林杞这般妥当的言语说出口后,赵官家却是连句赞赏都无,非止这般,几位宰执也都面面相觑。

  而停了半晌,出言与林杞相对的,居然是他的政治盟友、御史中丞李光:“林尚书……你说的这些都是极有道理的,交子国债是很好的东西,朝廷肯定要做的,但我问你,国债不再负利,而以正息发出的话,究竟能卖出去多少?若一心赚这点息钱,跟国债救急应事之根本是否冲突?”

  林杞微微蹙眉,便要做答。

  但李光根本不给对方思考的机会,便直接揭开了谜底:“朝廷若想赚息钱,青苗法何在?”

  林杞张口结舌,一时难对,而满朝文武,僧俗贵贱,也都有些恍惚,继而哄然起来。

  无他,青苗法这个词,触及到了大宋朝政治、经济上的核心矛盾。

  稍有常识之人都晓得,王安石变法的核心法律之一正是《青苗法》,而《青苗法》正是以官府取代放高利贷的有产者,直接对贫民放贷……这是一个理论架构非常出色,放到小规模地区实验也极有成效,但在最终推行中虽然敛财成功,却在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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