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9 君华_重生之独宠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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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被骗女子在自愿情况下都可与傅父断绝关系,此后另行嫁娶各不相干。

  那些女子都以为自己嫁人为妻,可结果到最后自己只能为妾或者改嫁,一生可能就此毁掉,可实际上傅父到最后也并没有受到什么实质性惩罚。

  这世道对女子未免有些太不公平。

  可能就是这个缘故,被傅母养大的傅君华对于律法刑名之事也格外地有兴趣些,平日里也最喜欢钻研这方面的学问。

  傅君华十五岁过童试,十七岁过乡试,并一举夺得了淮城解元。之后本可奔赴望京参与秋季的会试,但因当时傅母病重没有前往。后来傅母病逝,傅君华诚心守孝三年,不知何故没有再去参加会试,一直留在了淮城。淮城城主爱慕他的才华,他因此投到淮城城主门下,受淮城城主破格聘用为城主府长史,为城主处理府内事务,并撰写诸多事务文书。

  傅君华进一步没有参加科举考取功名,但是他的才能却是一日日展现于世人面前。傅君华参与过淮城好几桩出名的官司,其中最有争议性的一桩,莫属他曾为一桩官司里的犯人做辩护,写了一纸立意出奇的万言书讼状。

  在淮城以前有一桩旧例,说是一家大户人家的少爷因为性情暴虐打死了发妻,被发妻家里人直接告到了淮城的刑狱司来,刑狱司最终因伤害罪判决犯人入牢七年,并赔偿了犯人正妻家里足够的补偿金。

  后来傅君华就任淮城城主府长史期间,遇上了这么一桩类似的案子。说是一户大户人家的少爷因性情暴戾平时常常殴打房里人,有时也会殴打正妻,结果一次和正妻争吵后下手较重,被正妻一时奋力反抗用剪刀戳死了。此案也由淮城刑狱司受理,最后那个女犯却被判处了绞刑。女犯家里人不服判决,因此翻出之前的旧例在坊间散布流言,抨击淮城刑狱司收受了女犯夫家的贿赂,导致判案不公。

  因为两案时常不过两年,很多百姓尚且记忆犹新,导致此案在淮城引发了诸多谣言,当时甚至有百姓自发组织起来跑到淮城刑狱司门口扔菜叶和臭鸡蛋来表示抗议。

  这个案子和傅君华本是没什么关系的,淮城的刑法断案本不属于他管理的范畴。但他多年来潜行钻研大虞刑律,在比较两个案子之后认为案件的判决并不妥当,便在刑狱司迫于压力再次审判这个案子的时候,担任女犯的讼师为女犯辩护,并写下了那封极为出名的万言书。

  整封诉讼的观点简洁明了,却入情入理。他认为,以律法来看,夫殴打致妻死是故意为之,夫殴打妻在其妻反抗之下致死却并非故意,既然前者可以以伤害罪定罪,后者又怎能定以死罪?后者判决是否失之过重?

  若有人在街上行凶,直接打死了行人,尚且还要以命换命,如何夫杀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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