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三百一十章探病_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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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雷老师,您的体检做完了么?不用去学校吗?”篳趣閣

  雷语甜霸气的把手一挥,说道:“这些不是你们要操心的事,什么都不用说了,先找到受害方再说。”

  雷语甜非要强行加入,季锋只好由她,三人于是一起上到五楼。

  询问了中心医院的外科,得知对方已经转到了住院部,三人再次往住院部赶去。

  路上,雷语甜问黄狡道:“你手上拿着什么?”

  这是黄狡准备交给季锋,收进《信书》的衣服,不过雷语甜在身边,季锋哪里敢在她面前露出马脚。

  黄狡答道:“换洗衣服。”

  雷语甜又问道:“你身上带了手机没有?”

  黄狡摇了摇头。

  雷语甜便批评黄狡道:“时间都是挤出来的,有时间在医院傻等,不如将这段时间拿来学习,你学习成绩不稳定,起伏不定,这说明,你的基本功,不扎实,你不能跟季锋比,他可是自修完了,整个高中的课程,你要笨鸟先飞……”

  要不是季锋在一旁,估计雷语甜的心绞痛,会再次发作。黄狡的脾气一向不好,她真的是非常厌恶,她的班主任。

  几个月时间,中心医院有了一些变化,这里遭遇过火灾,季锋曾经差一点就被困在火海里面。想起五个月前的那场火灾,季锋不禁想到了他的堂兄季策。

  季锋和季策,一个读高三,一个读高一,原本季锋还以为,他和季策会在学校碰到,不过并没有。可能是高三的学习,特别紧张的缘故,堂兄弟两人,这几天并没有在学校相遇到。

  雷语甜虽然有些严厉,不过她非常细心。探病的花束和果篮,都是她买的。也幸亏是她掏腰包,不然季锋和黄狡,少不得,又要在医院施展术法了。

  沈雁翎的亲妈,叫林薇臻,尽管她半边脸肿的像猪头,但是季锋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

  此刻,林薇臻正和一个西装革履的青年说着话,她频频点头,看得出来,她非常信任这个青年。

  这是一间四人病房,林薇臻的病床,在最里面。病房门被推开,林薇臻和青年,看了一眼,走进来的美女老师,这并不是他们认识的人,他们继续着,他们的交谈。

  季锋从雷语甜身后转出,他摘下口罩,径直走向林薇臻的病床。

  林薇臻有些讶异,不过很快,她就认出了来人。

  季锋再怎么说也是宾城的红人,何况他还拍过电影,林薇臻怎么可能会不认得他呢?林薇臻轻轻拍了拍病床,和她说话的青年,闭上了嘴巴,他扭头看向了,走过来的季锋。

  “你是小锋吧?阿姨认得你,你可是家喻户晓的大明星,你能来看我,阿姨实在是太高兴了。”林薇臻想要起身,青年连忙将她按住。

  “那边手术差不多结束了,我去那边看看。”青年向林薇臻使个眼色,这才离开。

  走到雷语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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