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三百零八章 摊丁入亩_伐清1719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尚书赵弘灿的儿子,还是前任直隶总督赵弘燮的侄子。

  可以说在赵之垣面前,李维钧这个贡生出身的读书人几乎是一文不值,然而就在雍正继位之后,赵之垣的直隶巡抚的位置就被李维钧给顶替了,而原因就是李维钧巴结上了抚远大将军年羹尧,而年羹尧在雍正继位后,参奏赵之垣庸劣纨绔,不堪委以直隶巡抚重任,于是李维钧顺理成章地当上了直隶巡抚。

  “臣查旧例,直隶人丁五年一审,分为九则,上上则征银九钱,递减至下下则征银一钱,以家之贫富为丁银之多寡,新生者添入,死亡者开除,此成法也。无如有司未必能留心稽查……且又相沿旧习,每遇编审,有司务博户口加增之名,不顾民之疾痛,必求溢于前额,故应删者不删,不应增者而增,甚则人已亡而不肯开除,子初生而责其登籍,沟中之瘠犹是册上之丁,黄口之儿已是追呼之檄,始而包赔,既而逃亡,势所必然........”

  当李维钧呈奏之时,大臣们很快便嗅到了不一样的味道,自从之前户部追缴积欠和火耗归公以后,大臣们对于政策的敏感度也是越来越高,这一次李维钧所反映的丁银问题,也是大清积弊已久的大问题,如今被呈奏上来,想来背后应该没那么简单。

  所谓的丁银问题其实由来已久,从明朝就已经开始了,也就是俗话说的人头税,这项赋税在明朝时是作为地方税收的一种,与里甲、均徭等四差银一起,都由地方官员征用,并不上缴明中央政府,因此也理所当然的成为了明朝官吏敛财的一种弊政。

  后来清朝建立之后,很显然吸取了这一弊政带来的教训,将丁银编征作为中央政府赋税征解,也就是让地方官将丁银随同田赋一起上缴,同时对于人丁的编审也逐渐制度化,每五年一次编审人丁,以保证丁银的征解。

  正所谓“直省每岁终,各将丁徭赋籍汇报总数,观户口消长,以定州县考成。”当时丁银的增长也成为了地方官员的考核目标之一。这项赋税在顺治十八年的时候,竟然达到了三百万八千九百两之巨,因此也受到了当时清廷极为重视的目标。

  当然,在丁银制度建立之初,就已经深藏弊端,就如同李维钧所言,户丁编审中的虚报和浮夸之风十分严重,特别是很多官员绅衿利用优免特权隐漏人丁,奸猾之徒又托为客籍以为规避,可是丁银要收的钱依然存在,于是便加重落在了贫苦百姓的身上。

  以致于当时出现了很多令人感觉莫名其妙的事情,比如在山东曹县,当是就已经有人利用户等进行放富差贫,所谓“豪强尽行花诡,得逃上则;下户穷民置数十亩之地,从实开报,反蒙升户。其间家无寸土,糊口不足,叫号吁天者,皆册中所载

  请收藏:https://m.biquge03.com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