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一千七百八十六章 侍奉光明_金币即是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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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的是,其中前面三个是被我不小心点燃的。

  而后面的那些草垛之所以燃烧起来,完全就是我想要看看我所掌握的火焰究竟能够窜得多高,这些火焰是否能够够到天上的太阳,能够比那光明神的光明还要来的耀眼。

  那是我第一次开始记事,打从我的记忆开始以来,魔法这种东西,就如同我的血液一般融入其中。我不可能离开我的魔法,更不可能去接受其他任何的生活。

  那个时候开始,村子里面的人开始怕我……或者说,他们一边尊敬一边害怕我。

  我的父母自然也是十分高兴,贫穷的农民家里诞生了一个拥有强大魔力亲和的孩子,这就意味着我们一家都可以依靠我过上与此前完全不同的日子。

  事实上,事情也的确是这样进行着的。

  过不了多久,魔法协会的人就来到我们村子,在了解了我的情况之后,就把我接走。临走之前,他们给了我父母一大笔钱。

  对于我的父母来说,这并不是什么卖孩子的钱。因为他们还要在今后的人生中充分地趴在我的身上吸血,所以他们就只是用这笔钱购置了一些衣服,租用了一辆马车,随后跟着我一起来到了首都,来到这个可以让所有农民都为之羡慕的首都城市,再在市区的边缘租上一套房子,之后就以陪读的身份一直住在了这里。

  我看得出来,我母亲很不喜欢乡下的生活,尤其是当她享受到了城市里面的繁荣与便携之后,她对于自己的

  农村出生这一点显得讳莫如深。

  我父亲虽然没有到这种地步,但也开始买齐了一身城里人的服装,开始学着城里人说话的样子。到了后来,他甚至还觉得自己更加高人一等,看着城里的贵族怎么和平民说话,然后加以模仿。

  至于我的一个哥哥和两个弟弟一个妹妹,他们在父母的教育之下也是对我这个优秀的孩子推崇有加。他们全都用崇拜的眼神看着我,那种眼神一开始我有些不习惯,但后来,我渐渐地也习惯了。因为自从我拥有了魔力元素亲和的那一刻起,我就已经他们属于不同的物种。我属于更加高阶的存在,而他们对于高阶的存在,唯一可以做到的,就只有用这种崇拜的眼神看着我。

  这样的生活我并不讨厌,甚至于有些享受。

  在魔法协会的安排下,我进入了老滕树学院学习如何更好地掌控自己体内的力量。

  我学习如何控制魔法,如何创造出更加明亮,更加灼热的火焰。

  我的努力有了回报,在当年……不,甚至是在当时整个魔法系之中,直到我毕业,都没有任何一个火焰魔法师的天赋能力比我更加高超。如果不局限于火焰魔法的话,那么我相信在其他的所有种类的魔法师中,我应该也能够排上一定的位置。

  我为自己的火焰而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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