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18章 前往罗尔德城_长生,开局挖矿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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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苦难总是不经意间路过,然后无情的摧毁一切快乐与幸福。

  巴斯达颤巍巍的伸出手指插进马蹄印中,扣出一块被血液浸透的泥渍,然后拿到鼻翼间轻轻一闻。

  熟悉的味道充斥鼻尖,作为一个猎人,他熟悉各种野兽的血液味道,这是他与生俱来的天赋。这也是他成为这周围最优秀的猎手的倚仗。

  同样,他能够追踪受伤的猎物,同样能够追踪人而他最熟悉的莫过于他儿子的味道。

  这血液就是他儿子的!

  “哈哈…咳,什么都没了,什么都没了!”

  巴斯达仰天长笑,任由越来越大的雨水灌入口中。

  良久,巴斯达收敛脸上的悲伤与痛苦,转过头看着雨雾蒙蒙的天地,那里藏着周围最大的城市—罗尔德城。

  现在,这里一切都没了,家人,村民,家乡,现在他要去罗尔德城了,或许是去开起新的生活,或许是去复仇,查明在这里留下马蹄印的人,或许…………!

  转过身,巴斯达擦去手上的血泥,面色冷漠的朝着村子内走去。

  仿佛刚刚脸上的悲伤,痛苦,急切,愤怒都只是一层覆盖在脸上的面具,而现在这层淡漠才是他本来的面目。

  快步穿过雨幕,巴斯达来到先前丢下的野鹿面前。

  这头野鹿体型庞大,肌肉健硕,裂开鹿嘴中不是食草动物的大板牙,而是尖锐的利齿。显然它不是吃素的,或者说不仅仅是吃素。

  而这个大家伙真实身份,也不是什么普通的野鹿,而是不入流的凶暴种—利齿鹿。

  是巴斯达盯了许久才猎杀到的,目的就是给他的儿子补充营养,强健体魄,让他能有机会被城中的贵族姥爷选中,将来成为一名伟大的骑士。

  不过现在利齿鹿是猎来了,但是吃鹿的人却不在了。

  巴斯达走近后,一把捏住鹿角,轻轻松松就把这个体重接近一吨的大家伙,拉着进入木屋中。

  “啪”

  利齿鹿被巴斯达暴力的扔在木屋地板上。

  然后巴斯达就从木屋上取下,各种炮制野兽尸体的工具,开始处理利齿鹿的尸体。

  从剥皮,到剁肉去内脏,再到裂骨,一套手法行云流水,善心悦目,这是他二十多年磨练的手艺。

  鹿尸刨开,浓郁的血腥气与腥臭味喷洒出来,味道有些难闻,腥臭夹杂恶臭又混合一股血液中的草木清香,让人十分的上头,如果是个普通人说不定就直接给熏晕了。

  巴斯达却不为所动,常年的狩猎生涯他见过太多的腐烂尸体,什么样的都有,留着黄色脓液都算是比较好的,这点味道他很容易就能无视。

  到是那股草木清香让巴斯达有些咽口水,觉得凶暴种不愧是凶暴,肉的味道可能超乎他的想象。

  因为在过去的三十多年,他从没有吃过凶暴种的肉,哪怕是不入流的凶暴种,这次也是为了儿子才冒着生命危险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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